2017年1月5日星期四

四川一老太传播法轮功宣传品获刑


  2016年9月29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邓绍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邓绍群,女、63岁、汉族、小学文化,现居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2015年9月18日14时30分,邓绍群携带印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纸质人民币至苍溪县陵江镇梨乡市场,用72张印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一元面额纸质人民币付了猪肉款,后又至相邻摊位,欲将印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同类人民币200张兑换给寇某某,被寇某某发现后当即退还。随后,又将印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一元面额纸质人民币300张兑换给了面店店主喻某。2016年4月22日,公安民警在邓绍群家中查获印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各种纸质人民币3266张、法轮功书籍26本,光盘79张、宣传资料242份、播放器13个、画像3张、标志照片2张等物品。4月23日,苍溪县公安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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