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8日星期六

对赵致真回应法轮功诉讼案的观察与思考

        时间:2006年06月28日     作者:曹 源

  半年以来,众目所瞩又晦暗不明的法轮功起诉赵致真案终于有了新进展。2004年12月30日,赵致真先生向美国联邦法庭正式提交了回应,我们看到了一头躬耕垄亩的老牛,正当舔犊情深的时候突遭刺斜里冲出来的狼群撕咬,现在这头老牛已经慢慢转过身子,准备砺角自卫了。

  许多朋友读了赵致真的陈述性声明《真理可以被伤害但不会蒙羞》都深受感动,认为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浩然正气和高尚节操。不少网站也纷纷转载,并冠以“好文欣赏”的题头。我不怀疑,赵致真的这篇文章会流传久远。倒不仅因为它灼灼其华的文采和发自肺腑的情感,更因为它写在了美国司法历史空白的一页上。这是首例外国媒体负责人在美国被起诉,也是首例中国人面对法轮功滥诉到法庭回应。今后的美国法律将援引这一案例作为处理类似案件的依据,100年后的美国大学法律系学生也将学习这一案例,作为相应领域的教材。当然,那些侮辱谩骂赵致真的“代表作”也将会附骥而长存。就让大家流芳遗臭,各有千古吧。

  打从法轮功在几个反华“高人”的指点下,从故纸堆里翻出215年前的“外国人民事侵权法”后,便在过去的两年间奉为至宝并频频出手了。被诉的中国官员则报以最大的蔑视而根本不屑一顾。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其内部事务自有本国的法律来处置和裁量,正如赵致真在回复中所说,美国法律对中国事务根本不具有管辖权。在这一点上,美国政府和主流法律界其实也都早有共识,并一再告诫美国法庭不应接受这类滥诉。有位网友在跟帖中说得好:“美国的司法制度就像声誉卓著的微软操作系统,但其中的漏洞却让法轮功病毒钻了空子,看来必须打上补丁。”因此,对法轮功的恶诉不予理睬,丝毫不意味着怯懦和无能,相反倒体现着中国人的主权意识和国家尊严。

  再说,中国人到美国跟法轮功打官司,真能享有法律的公正吗?高度组织化的法轮功讼棍们作为地头蛇,躲在阴暗角落里以逸待劳,守株待兔,被诉者无论因公因私短期访美,大都是日程紧迫,行色匆匆,谁愿在一旦“中招”后就叫他们牵着鼻子走,延签证,改机票,留下来和一帮无赖们纠缠呢?不由想起三十年代旧上海的瘪三们抢礼帽的诀窍,便是在别人乘坐洋车下坡时或者到厕所蹲坑时突然下手。今日法轮功可谓得了当年十里洋场上瘪三们的真传。

  法轮功的诉讼班子早就职业化和系统化了,既有“追查国际”这样的特务机构专门整理黑材料,又有铁杆大法弟子泰瑞.玛什之流亲任律师,更有随时白板听用的众多喽罗充当原告,而被告者则远离国土,人地两生,不谙法律,不通语言,哪有同等诉讼地位可言?

“你可以请律师嘛!”听起来多么公允。不要说在分工极其精细的领域中寻找对口律师的信息渠道了,单说律师费,一场官司下来少则几万美元,多则数十、上百万美元,中国人谁能花得起这笔冤枉钱?而法轮功最不缺的恰恰就是钱。而且越打官司越能从后台老板那里要到更多的钱。

  认清了以上的基本事实,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官员都不会陷入这种“掉价、花钱、费时间”的胡搅蛮缠中了。更何况,法轮功再虚张声势,充其量也不过是个民事案。叫嚷得再邪乎,也不能对他们起诉的人造成任何一丁点实质性伤害。因此不理也罢。

  然而,“一走了之”也会有弊端。由于未能对法轮功的滥诉进行正面有效回击,便给了他们蒙蔽世人,欺骗舆论的更多机会;由于美国三权分立,外交干预有时不能达到理想效果,便常把一个案子从“急性病”拖成了“慢性病”;特别法轮功认准了中国官员决不会应诉,于是气焰日高,胃口日大,他们如赳赳索斗之鸡,或八方呼应,或十面埋伏,到美国各级法庭平蹚肆行,如入无人之境,起诉的名单从国家元首一直开列到电视片的剪辑和灯光,完全沉醉在“所向披靡”的歇斯底里亢奋中。“摧锋于正锐,挽澜于既狂”,赵致真先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向美国法庭的。
 
  究竟该如何评说赵致真应诉的利弊得失呢?依我之见,对法轮功的猖狂挑衅,既不能逢诉必应,也不能一概不睬,这里用得着一句老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之所以高度赞赏赵先生的大丈夫行为,因为它至少彰显了中国读书人“士可杀而不可辱”的传统气节,表现了中国知识分子捍卫真理、捍卫科学、捍卫个人尊严的独立选择和“临难无苟免”的从容与倔强。

  我小时候家住塘沽,见过一个“天津青皮”占了卖菜农民的便宜后恫吓说,你再不走叫警察把你抓起来。老实的农民吓得忙不迭挑起担子跑了。今天的赵致真却偏偏不受窝囊气,况且在他眼里,法轮功的恶诉完全是一只吓唬麻雀的稻草人。我在半年前的文章里就写了:“法轮功大概以为别人都是吓大的,美国的法院也是李洪志开的。”既然讹诈不能奏效,法轮功看来只得认真准备实战了。

  让人颇为钦佩的是,赵致真既不“销毁罪证”,又不“隐瞒过失”。而是光明磊落地把《李洪志其人其事》电视片连同文字稿一起交给了法庭并公布于世,这种釜底抽薪的办法显然让法轮功傻了眼。查查半年来大纪元上连篇累牍的声讨文章,每篇都一口咬定《赵片》是中国“屠杀法轮功的动员令”,是早期“教唆酷刑和群体灭绝的唯一经典之作”,是“复制了几亿拷贝的洗脑工具”,“剪掉了一个不字值多少人命”......现在这部片子原封不动放到了阳光下,怎么不见那些“一犬吠形,百犬吠声”法轮功笔杆子再次大打出手呢?很显然,他们自己也知道,靠这部片子已经无论如何没法给赵致真定罪了。但却决不甘认错和服输,于是又放出空气说,赵致真还有“更多更恶毒”的片子和言论。既如此,何以追查国际的报告和所有以往的讨伐檄文中都不曾提及呢?这种先定罪,后取证,先射箭,后画靶,一计不成再生二计,罗织不出足够的黑材料誓不罢休的流氓无赖行径也太缺乏掩饰了。法轮功在赵致真首次现身法庭后便赶忙修改了一次诉状,并把原告中的5人换下了4个。我不知道法庭是否允许他们再次修改状子和换人。“祖上留下来一柄斧,爷爷换了斧头,爹爹换了斧把。” 法轮功当初起诉赵致真的依据还剩下什么呢?如果赵致真的“主要罪行”变成了在武汉电视台播出的片子和因特网上的网友跟帖,那么和当年远在北京的主诉人又有什么关系?看看这些法轮功的无耻行径,便不难想象一旦他们得了势,将会凭空制造出多少荒唐离奇的冤假错案了。

  赵致真案的一大副产品,是让我们彻底看清了那帮“言论自由捍卫者”的真实嘴脸。他们一方面捶胸顿足要求享有颠覆中国政府的最过激的言论自由,一方面却振振有词地要求剥夺赵致真等知识分子批评法轮功的最普通的言论自由;一方面对中国政府不过传讯了几位异议人士而厉声谴责,一方面却对法轮功要将赵致真终生监禁乃至判处绞刑的叫嚣视为当然;一方面盛赞美国言论自由乃普世价值,一方面又声称言论自由是美国人的奢侈品,赵致真作为中国人无资格享用。当他们受到限制时就高喊要中国广开言路,当他们想整别人时又唯恐美国不收紧文网。这样“宽以律己,严以待人”的双重标准能证明他们真正热爱言论自由吗?“居住玻璃房子者,勿向他人投石。”这些市侩最终必将自食其果。

  官司既然开了打,我倒很愿意根据自己在国外的经验和赵致真稍作交流。可以断言,只要赵先生奉陪到底,法轮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打赢这场官司,美国法庭也绝不可能宣判赵致真因为区区此类言论而获罪,除非哪位法官疯了并决心动摇美国赖以立国的基石。倒是赵致真大可不必画地为牢,把目标仅限于要求法庭撤案。赵先生完全有理由反诉,并另告大纪元等法轮功媒体及其一干文痞文丑的诽谤罪。从我打印下来的百余斤材料看,他们点名道姓对赵致真的造谣、侮辱和谩骂早超过了潘新春、周锦兴案百倍。决不能让这帮讼棍每次都只赚不赔,肆无忌惮坐在房顶上揭瓦打人却永远逍遥。我们几个海外华人团体正打算积极援助那些早就要到美国起诉李洪志却苦于不摸门径的受害者伸张正义。

  我也承认赵致真先生把宝贵时间用来和这帮死缠烂打的无赖们周旋实在可惜,但既然“横逆一定要来”,既然“树欲静而风不止”,倒不妨把它视为人生一次难得的经历来体验。其实也并非为了和几个泼皮争强赌胜,这场官司将是向美国公众揭露法轮功的绝好机会。赵致真先生说愿意充当被滥诉的“典型”,事实上,这个官司已经引起了美国主流社会和法律界空前兴趣和关注。我看案子闹得越大越久,法轮功就暴露得越充分越彻底。让大多数善良的美国人真正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他们妄图到美国法庭借刀杀人的卑鄙伎俩,这是更高意义上的“釜底抽薪”。况且,在一个判例法的国家里,赵致真先生正在护卫着身后所有的中国新闻记者和科普作家同行。

  即便从个人角度考虑,一个作家,大约都不会辜负命运的“成全”和造化的馈赠。如此丰富而独特的生活素材无疑是一笔珍贵财富,等赵致真先生回忆这段经历的著作付梓时,应该会记得在前言中向李洪志喊一句“谢丞相送箭”吧。当然,眼下的诉讼费是个困扰。我等虽非赵致真先生朋友中的“多金之士”,但却也常常想到“人生有银不在此时用更待何时”。相信只要登高一呼,大概是不会让赵先生靠典房卖书来维持官司的。
 
  还有一个令人窃喜的发现。从美国联邦法院的网站上,任何人只要输入案件号,就能调阅所有卷宗材料。“一字入公门,九牛拖不出。”赵致真先生把《李洪志其人其事》的片子和文字稿送给了法庭,就意味着从现在起直到100年后的公众都可以方便地调看揭露李大师的经典片。比起法轮功把赵致真“关”进网上“恶人馆”,美国联邦法院网站的条件当然好得多,而被称为《赵片》的中央电视台节目能够落户到这个大雅之堂,真可算得上是“得其所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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